院内各师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的精神,现将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时间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休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8日,共计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课、上班,补上星期四(10月5日)的课。
二、我院在放假前要检查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做好假期本单位的值班、安全保卫和师生安全教育等工作,并将值班表于9月28日下午下班前报党政办公室,抄送保卫处,电子版发至yb3368966@163.com。处级领导干部在休假期间要严格按照学校处级干部值班制度的要求做好值班工作。
三、学工系统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等工作,节前了解掌握学生去向,节后及时统计学生返校情况。保卫处要加强放假期间校园巡逻及安全检查,如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师生度过祥和平安的假期。
四、休假期间,公务车辆除值班备勤和其他应急工作需要外一律封存停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