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国家及省市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提升学校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我校定于11月份开展以“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 “119”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就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11月8日—12月7日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1)宣传部牵头,通过校园网、宣传橱窗、微博微信等营造“119”消防宣传月氛围,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119”消防宣传活动。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消防宣传的内容,通过广场大屏幕电视播放火灾警示教育片。
(2)团委牵头,组织大学生社团开展不同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
(3)各院部要把“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与正在进行的宿舍文化节活动结合起来,以主题班会形式,组织学生讨论查找引发学生宿舍、实验室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主动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4)保卫处牵头,邀请专家开展消防知识讲座;通过宣传版面、横幅、微信等进行消防宣传活动。
(5)基建处组织在建工地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6)后勤服务中心组织家属院物业服务人员、学生公寓管理人员、餐厅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2、开展初期火灾扑救及消防疏散演练
(1)保卫处牵头,组织部分教师和大学生开展初期火灾扑救演练。
(2)各学院牵头,保卫处协助,组织本学院教师和学生开展消防疏散演练。
(3)后勤服务中心物业服务公司组织家属院物业服务人员和高层建筑居民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和消防疏散演练。
3、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1.各单位对本单位区域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行动。重点从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如:有无线路超负荷、私接乱拉、电动车违规充电等不规范用电现象;下班后是否关闭办公室电脑、饮水机等电器;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各单位应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2.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会议,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讲授一堂消防安全知识课,组织一次应急疏散灭火演练活动,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各学院要组织召开一次以消防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主题班会。
3.全校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把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工作岗位。
4.各学院重视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不定期对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明火照明、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进行检查。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要进行抽查、督查,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
5.学校将在全校师生当中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报送的文字、图片或视频应注明安全隐患问题出现的具体时间、地点、相关情况等可证明的信息;报送隐患信息的同时注明自己的姓名、所在单位、身份(师/生)、联系方式(手机号)等基本信息。教工可以通过QQ群“大家网1号” 报送(群号86084377),学生可以通过QQ群“文理信息群”(群号336986971)。
三、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把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纳入11月份工作计划,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2.各单位可充分利用条幅、展板、QQ群等多种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师生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3.各单位请在12月10日前将活动的电子材料发送至发fls336@163.com,纸质材料报送至保卫处综合科,相关材料将纳入2017年度安全稳定考核范围。
各单位对于自身无法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需形成书面材料报送保卫处,由保卫处汇总梳理后上报学校。
联系人:郑运平,电话:3566210
地址:基建楼一楼保卫处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