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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宝鸡文理学院“2017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年12月04日       点击量:

系内各年级、各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育、挖掘、宣传和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校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学校决定举办“2017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

二、参选对象

我校所有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三、参选要求

1.在全面发展、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且德才兼备,智育成绩排名为所在班级前50%的学生均可参评(具体标准见附件1)。

2、参选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7年。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党委学工部组织实施,成立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领导、部分学院党总支书记和专家、教授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和审定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工部教育科,负责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郝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五、评选办法

1.在班级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基础上,我院党总支根据评选要求,进行初评,向学校推荐候选人若干名(各类型限额2名,不得兼报)。

2.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侯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校评审委员会初审评选后,确定40名入围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产生20名我校“2017年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候选人,在校园媒体上公示提名者及其主要事迹,并通过现场实名投票、网络投票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最终综合校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意见和我校大学生现场实名投票、网络投票结果,确定我校“2017年大学生年度人物”。

六、奖项设置

1.宝鸡文理学院“2017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500元,并择优推荐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评选活动。

2.宝鸡文理学院“2017年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500元。

3.宝鸡文理学院“2017年大学生年度人物”入围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4.宝鸡文理学院“2017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2名,颁发奖牌及奖金1000元。

七、有关要求

1.我院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深入挖掘模范学生的感人事迹和感动校园的典型人物,组织力量积极做好组织宣传和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2.我院党总支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参评候选人。所推荐的人选应是本学院青年学生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

3.我院党总支所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评选推荐表、申报材料请于12月15日前上报学工部教育科。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评选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主要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推荐候选人的先进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宝鸡文理学院2017年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事迹材料须突出自身参评类型的优势。材料要求标题用三号宋体加粗,正文用宋体四号字,首行缩进2个字符,左右、上下页边距均为2.5cm,行间距24磅,用A4纸打印,电子文档发送至jyk215@163.com,邮件主题名称:“**学院**同学2017年大学生年度人物申报材料”)。

(3)推荐候选人5张以内电子版照片,其中需包含两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红底、jpg格式、2M以上,以本人“学院+姓名”作为文件名),其他照片要求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像素不小于1024*768)。

(4)推荐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中所列荣誉应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主要奖项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和相关支撑材料,并附电子版。

(5)鼓励提交视频材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

4.我院党总支要将此次评选活动作为精品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力争打造成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的亮点工程。

5.评比活动结束后,我院党总支要巩固活动成果,扩大活动影响力,组织获奖人物在广大学生中开展专题分享交流,号召广大学生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努力学习、奋发成才,为创建高水平宝鸡大学贡献力量。

附件:

1.2017年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事迹类别

2.宝鸡文理学院“2017年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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